我唸法律,所就讀的學校規定我們必須選修德文或日文(必選修喔),我在大一開始學修德文,德文是有名的難學,先不提名詞有陽性、陰性跟中性、動詞又要跟著變化,重點是發音有一種舌後音(發聲部位在舌根)....,總覺得學會德文的發音會讓我原本已經殘破的英文更加不堪。

   拜二位姊姊在德國學音樂所賜,我在大學時期的寒暑假常常造訪德國,第一次到德國時,二位很久沒有回來臺灣的姊姊興奮地來法蘭克福機場接我,...。相隔數月後,第二次到德國,姊姊堅持我已經學了半年德文,況且已經來過一次,應該自己從機場坐火車到位於德國南部的弗萊堡...。我反覆練習等會海關會問的題目,畢竟一個單身女生到德國,應該有合理的懷疑會非法居留、打工,果不其然,海關問我:「Was machen Sie?(你來做什麼)」、我回應:「Ich besuche meine Schwester。(我拜訪姊姊)」...。接著問:「Zigaretten...(香菸)」、「Wien(酒)」...我只聽到我認識的單字,應該是問我有沒有帶香菸,我就回答「nein」(沒有)...。人真的不能太得意,我竟然想要賣弄我才剛學沒多久的德文,我回應說:「Alles sind 『Gifte』 Für meine Schwester。(全部都是要給我姊姊的『禮物』)」 ,才說完這句話,突然圍上好多的Polizei(警察),叫我打開箱子,我非常的擔心,行李箱裡面有很多肉乾、很多罐沙茶醬(對留學生而言,這個超好用),還有一包臺灣的味精...。我直覺不對勁,警察打開味精質問我這什麼?我說是Salt(鹽),反正就所有能用的德文、英文、中文穿插的講,一直沾著吃給他們看,整個汗把腳底的襪子都弄濕的感覺,斯時還有一隻狼犬被帶過來...。因為我是學法律的,心想不會吧!還好狼犬靠近時,悻悻然,沒有什麼太大的動作,就這樣虛驚一場被放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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